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草案,現有照顧2到6歲幼兒的幼稚園和托兒所等機構,未來將整合為幼兒園,其中幼兒園的設立、界定、教師配置都有所規範。參與審查的立委趙麗雲表示,幼照法的立法過程歷經了14年,如今完成初審的意義重大。新法三讀通過後,將在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。
條文規定,對於2歲到3歲的幼幼班,每班以16人為限,8人以下者設置1名教保員、9人以上者設2人;3歲以上則每班以30人為限,每班15人以下者,應配置1名保育員、16人以上則應配置兩人。如果違反規範且限期未改善,可處罰負責人3千到3萬元罰鍰,如果情節重大或處罰三次仍未改善,可減收、停止招生、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。
保母擬改登記制
保母批:裝肖ㄟ
內政部計畫將保母改成登記制,未來托嬰保母不需考照,只需登記就可以執業。對此托嬰政策催生聯盟痛批內政部太不負責,不過兒童局表示,有證保母不代表比較會帶,目前八萬有證保母,只有一萬多真的執業,不開放「口碑保母」,供需會出問題。
痛批政府開放托嬰,要讓無照保母也可登記上路,托嬰政策催生聯盟
認為政府把責任全推給了家長,不過內政部兒童局也有苦衷。兒童局長
張秀鴛:「我們很務實的來看,有將近兩萬五的保母在帶孩子,如果你斷然因為他沒照就不讓他帶,我相信會有兩萬五的家庭會面臨,她們的孩子沒有地方送這個才是大問題。」
想得到這張保母證照,得先接受126小時的訓練,並且通過國家考試,不過目前政府發出八萬張執照,卻只有一萬多真的執業,家長想找有照保母還不一定能夠找到。所謂口碑保母照顧孩子幾十年,自然非常有一套不過礙於現實,沒去考照如果全面趕絕,禁止托嬰那全台灣將會有兩萬多個家庭立刻出現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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