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31日 星期五

201111-3021:46高中職免學費100年到102年方案 103年全面不排富免學費


Q1. 教育部為什麼要辦理高中職免學費方案?
A1
2、學校有公私立之別,但保障與照顧學生受教權益則無公私立之分,而統計顯示有較高比例就讀高職學生屬於經濟弱勢,政府理應透過免學費政策加強照顧,減輕學生家庭經濟負擔,協助弱勢族群學生得以完成學業,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公平正義。

Q2. 為什麼要先從高職推動免學費?
A2
1、   後期中等教育之政策發展是以兼顧「均衡、普及和弱勢優先」為原則,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,考量政府之財政負擔,高中職免學費政策目前無法一步到位,必須採取「分年逐步擴大辦理、優先照顧弱勢學生、兼顧簡政便民措施」之推動策略,先期採「高職免學費」搭配「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」政策,以穩健作法分階段推動,實現政府之教育承諾,並吸引具有技術資賦或實務性向的國中畢業生選讀高職,優先培育適性學生,以提供產業需求之充沛且質精的基層技術人才,落實高職「務實致用」功能,並藉由同步實施「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」,以兼顧弱勢照顧與教育機會均等之社會公義。
2、   本方案先從高職推動免學費之考量,係奠基於現行針對學習及經濟弱勢學生數較多之高職「實用技能學程、建教合作班、產業特殊需求類科」等自96學年度起已陸續實施之免學費補助措施為基礎,透過本方案逐步擴大適用對象,期能在政府有限之財源下,及早實現免學費目標。因此,本方案規劃自100學年度起推動,優先針對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學生分別實施「高職免學費」及「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」,屆時將能有57.8%之高中職學生受益,並逐年達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高中職學生100%全面免學費
Q3. 高中職免學費方案的執行內容是什麼?
A3
1、   本方案以「分階段逐步實施」、「先從高職做起」、「預定103學年度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」及「已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,擇優適用,不再重複補助」等為原則,規劃自100學年度起分二階段實
2、   第一階段(100102學年度)推動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學生:
1)「高職免學費」適用對象為
    A.公私立高職職業群科(含高中附設職業群科)學生、公私立高中職辦理之綜合高中一年級學生及二、三年級專門學程學生
    B.公私立高中職附設進修學校學生
    C.公私立五專前三年級學生
2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」,並排除家戶擁有第三(含)筆以上不動產,其不動產公告 現值總和超過650萬元者,或年利息所得在10萬元(含)以上者;但有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21項所列各款者,得檢附相關資料,個案認審適用對象為
        A.私立高中職普通科學生
  B.私立高中職辦理之綜合高中二、三年級學術學程學生
3、第二階段(103學年度起):推動「高中職免學費」,適用公私立全部高中職所有學制
含五專前三年)學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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